活動名稱
【數位培力】愛注意!數位課程與著作權
活動目的
邀請中原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黃絜助理教授分享執行數位課程時需要注意的智慧財產權。
活動學期
111-1
活動詳細時間
2022-12-12
承辦單位
教師發展與教學資源中心
活動地點
線上講座
鍊結類型
全國
活動主要對象
教職員生
活動參與人數
49
成果說明
1.遠距課程教材之準備與製作,可能涉及就他人著作之重製、改作或編輯。而教材於實體及數位課程之使用,亦可能涉及就他人著作之散布。 可能涉及之著作利用行為,包括: 重製、公開口述、公開上映、公開演出、公開展示、公開播送(網路直播不回放)、公開傳輸(網路直播可回放)等。 2.著作權法第46條增訂:學校對註冊學生進行遠距教學可合理使用他人著作,舊法僅讓老師在教學現場授課時可以在合理範圍內印發資料給學生,為因應科技發展,讓老師在網路授課時能比照現場教學,特別增訂老師在學校授課目的必要範圍內,可以將參考文章或資料藉由網路提供給同學參考,以因應遠距教學的需要,擴大教學效果,也符合國際潮流及科技發展趨勢。應採取合理措施僅限於修課學生接收課程 3.另為避免過度侵害著作財產權人權益,規定學校要採取合理技術措施(例如:帳號密碼)防止非修課的學生接收課程。教師免付費免取得授權即可使用,因為此種遠距教學極具公益性,故學校老師進行教學有使用到他人著作時,無須支付使用報酬,以利教學活動的進行。(§ 46 之一 II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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